
南迴四鄉居住民眾多為高齡及年幼者,青壯年者因台東工作機會少、薪資偏低,多移至外縣市尋求工作機會。留在家鄉者,經濟收入除政府相關補助外,僅依靠種植農作物來維持生計,平均收入偏低。然而身體疾病因素,就醫費用、輔具設施購置、生活物品等支出費用,遠大於收入的金額。
但因現行政府補助常因原民土地財產價值,常無法申請相關補助;實際訪視後發現,南迴四鄉經濟困頓者遠大於我們的想像。
本會為減輕南迴地區民眾在醫療及生活上的經濟支出,針對南迴四鄉經濟弱勢者規劃關醫療服務及急難救助的補助計畫,有效使用捐款基金資源,達到最佳的本基金會服務南迴四鄉民眾的目標。
目的
- 減輕南迴地區民眾在醫療上及生活上的經濟支出。
- 由專人實地評估其受補助者實際需求,採立即性、時效性申請及審核流程協助申請相關補助,並獲得實質上的幫助。
- 獲得最佳的生活及照護品質。
計畫補助流程

申請資格
- 設籍大武鄉、達仁鄉、金峰鄉、太麻里鄉南迴四鄉民眾。
- 由居護所及診所服務之民眾,對於醫療費用、特殊醫療衛耗材、輔具及無障礙設施設備、生活物資(含營養品、尿布、看護墊等)、機構就養住宿及長照機構(日照中心)、居家照顧服務費自付額者等無法支付自費部份。
- 未達公部門申請門檻之邊緣戶,有實際需求補助的經濟弱勢,優先為主要補助對象。
計畫申請時程 111年1月1日-111年12月31日
補助項目
- 住院及居家醫療健保部分負擔費用(每次補助時程為四個月/次)
- 特殊自費醫療衛耗材(每次補助時程為四個月/次)。
- 輔具及無障礙設施設備。
- 生活物資項目(每次補助時程為四個月/次)。
注意事項
- 受補助者當年度限申請補助一次,每次僅能申請一項補助項目。
- 受補助者需檢附
-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
-當年度中低收證明文件
-針對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者,其收據需檢附正本及住院者需檢附三個月內診斷書。
-機構就養者住宿費用請檢附入住證明(正本)。
-輔具及無障礙設施設備,需檢附相關設備及修繕處相片、報價單。
-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
- 為避免受補助者並未達到實際補助需求之目的,補助項目給付將不以直接交付現金予被補助者。
- 經查核發現其申請項目及費用同步也於公部門申請者,不予以協助補助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
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計畫辦理人員 089-790-251郭小姐